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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》有效期的通知

沪府办规〔2018〕31号
2018-11-11

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》有效期的通知

沪府办规〔2018〕31号

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》有效期的通知

各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委、办、局:

经评估,2014年1月7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》(沪府办发〔2014〕1号)需继续实施,其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月6日。

特此通知。

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
2018年11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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